放肆 发布于
请教两个交通问题,请权威大佬解惑:
1.假如在一场交通事故里,只发生了剐蹭,无人员伤亡。过来的是快赔处的人,全责方B认全责但不认无责方A提出的赔偿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快赔处提出拖走双方车辆进行鉴定,快赔处的做法符合规定吗?
2.如果无责方A希望走保险来维修车辆,且当时处于交警下班时期,无法开具事故责任划分书,无责方A此时都应该做哪些事情?
上次剐蹭事故感觉自己的处理吃亏了,我希望可以了解一下事故处理流程的相关知识,避免下次再次踩坑,恳请权威蛋友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