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局发表了一份政策声明,用于澄清其审查和注册包含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材料的作品的版权认可问题。

该声明阐述了版权局如何将版权法规定的“人类创作要求”应用于这类申请之上,并为申请人提供了指导意见。

根据版权局在处理包含人类创作和非可保护材料(包括由技术生成或协助生成的材料)的作品时所采用的评估标准,他们强调,只有具有人类创造性贡献的作品才能获得版权保护,而纯粹由机器或人工智能产生的作品则不能。

该声明于2023年3月16日生效。

版权局已经收到并审查了一些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注册申请,如一幅由计算机算法自主创作的视觉作品,以及一本由人类编写文本和由Midjourney服务生成的图像组成的图画小说。

版权局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人工智能工具是如何运作和用于创作最终作品的,以确定是否存在人类创造性贡献。

他们会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表上提供有关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或协助生成材料的相关信息,并提供了一些示例。

版权局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发布征求意见通知,寻求公众对其他法律和政策问题的意见,包括如何处理在人工智能训练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及输出结果的处理方式。

参考: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3/03/16/2023-05321/copyright-registration-guidance-works-containing-material-generated-by-artificial-intelligence

[ 广告 ]
赞一个 (6)

PREV :
N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