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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一件儿时劣事。我是镇上小学的学生,有一次我跟小伙伴在学校门口玩,校长招呼我们过去,要我们去街上帮忙张贴他家的“旺铺招租”红纸告示,报酬十元。我们几个满口答应,拿着钱和告示就跑,跑到半路,其中一位小伙伴说好累啊,街上还好远,我们真的要去吗?听到他的疑问,我们几个小孩子又没主见,干脆就不去了,但是又想把钱昧了,于是他们撕了告示派我回去禀告校长,说路上摔跤把告示弄烂了,我也老实,回去如实说,忘了最后校长是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