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区法院法官Beryl A. Howell表示,人类是“有效版权主张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好莱坞报道》指出,美国地区法院法官Beryl A. Howell在上周五裁定,由AI生成的艺术作品无法获得版权。此前,她主持了一起针对美国版权局的诉讼,原告Stephen Thaler因其使用自己开发的“创造力机器”算法生成的AI图像而被拒绝版权。

Thaler曾多次试图将该图像“作为创作委托作品提交给创造力机器的所有者”,以使作者列为作品的创作者,自己则成为艺术作品的所有者,但他一再遭到拒绝。

美国法院裁定AI生成的艺术品不受版权保护
Stephen Thaler的AI生成艺术作品不受版权保护

去年版权局做出最终拒绝后,Thaler对版权局提起诉讼,声称其拒绝是“武断、反复无常……与法律不符”,但Howell法官并不这么看。在她的判决中,Howell法官写道,版权从未授予“没有任何人类指导”的作品,她还补充说,“人类创作是版权的基本要求”。

法官引用了过去的案例来支持这一观点,比如那个猴子自拍的案件。与此相对比,Howell法官指出了一个案例,其中一名女性从她填满了“她认为是超自然‘声音’口述的文字”的笔记本中编写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值得版权保护的。

然而,Howell法官承认,人类正在“在版权方面探索新的领域”,艺术家将使用AI作为创作工具来创作新作品。她写道,这将引发“关于人类输入的必要性有多大”以版权保护AI创作艺术的复杂问题,同时指出AI模型通常是基于现有作品进行训练的。

Stephen Thaler计划对此案提出上诉。他的律师表示:“我们对法院对版权法的解释表示不同意。”美国版权局则声明,称其认为法院的决定是正确的。

关于美国版权法和人工智能的具体发展方向,目前还没有人能够确切预测,但相关的法律案件正在不断增加。例如,Sarah Silverman和其他两位作者今年早些时候对OpenAI和Meta提起诉讼,指控它们的模型进行了数据抓取,而程序员兼律师Matthew Butterick的另一起诉讼声称,微软、GitHub和OpenAI的数据抓取行为构成了软件盗版。

本文译自 The Verge,由 BALI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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