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啦の发霉啦煎蛋版:姐认识他二十几年,喜欢他十七八年
oioi @ 2011.01.09 , 12:30 下午[-]
全选自煎蛋每日发霉啦文章,感谢大家留言 sUPER!PIC
胡车儿 说:
其实,我还是会想念我的前女友,也许这辈子都找不到这么好的她了。就像张爱玲说的,一个人总会经历白玫瑰与红玫瑰。我仍然记得在那年在海大打球被人用肘子碰裂了眉骨处的皮肤,一道口子,缝了五针。当时的我惊慌失措,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要毁容了,着急中脱口而出问了她:“我们还能不能结婚?”只见她比我还满脸的心疼和着急,“结婚!我们一毕业就结婚!”其实,那时只是一时的胡言乱语,但是这个回答却让我觉得很温暖。现在想想,这是一辈子都不能忘的画面。也许,我们都会老去,但是那个时候的你,永远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为什么不懂得珍惜?现在已经分手了,现在的女友对我也很好,可是你的好我却始终忘不掉。喝醉了酒就不会想起这些事,清醒的时候反而越来越想倾诉。
阿猫 说:
我曾和一个GAY大叔上司住在外地办事处,一个月之内他带来N次各种各样的小男生过夜。有的害羞,大清早起床离开;有的大方,明目张胆坐在我们办公室里上网。除非他们主动跟我答话(如“洗手间在哪里”)我都装没看见他们~
默默地匿 说:
姐认识他二十几年,喜欢他十七八年,从未交往,从未与他人交往。姐今年三十多,就这样吧。一个人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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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s6688 说:
节前我做火车去伦敦,火车上的厕所门里面有开门关门的按钮,上面还写了一排字儿:别忘了锁门。
我当时还想说谁那么sb会不锁门。然后就在我扒下裤子准备的时候,门缓缓的开了,我悲摧的转身看到一个秃头听到一声sorry。。。
麻痹我发誓一开始我真没看见那写着lock的按钮。。好在我出去的时候那人已经消失了。。看到我白嫩大腿的大爷,你还好么。。。。OTL
萬壽路啲達文西 说:
今天在一家快餐店吃饭的时候点了瓶啤酒,倒在杯子里喝了半杯时看到有黑色的杂质,于是和朋友议论起是杯子还是啤酒问题,于是我就说点多一瓶便知晓。老板娘拿了一瓶啤酒过来,我二话不说拿起啤酒底朝上盖朝下,想看看有没杂质…..怎知,老板娘已把啤酒盖开好了….大冬天的倒一裤子 FML
诺诺77 说:
前日晚我终于逮住了偷用我家厕所的家伙,他解释说实在憋急了。但是他嫌弃我家坐便器不干净,双脚踩在了垫圈上,FML,让我们一家还怎么用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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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bright 说:
我还真用猫当过围脖。当时天气微凉,猫小,放厅里就可怜的抓门,放进屋子想让它睡地毯上,结果灯一灭它就往被子里钻,于是用脚蹬到脚下,马上它又顺着两腿以及敏感部位爬上来,再蹬再爬如是反复,更可耻的是丫在哥胸口找奶吃,狠劲舔…最后耗不过,只好把丫围在脖子上睡,还忍受一夜丫肚子叽咕打呼噜。这是不是该为许多年前的FML一个
诺小花 说:
上节课备了半天课,给学生讲“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结果一张嘴说霜就是frog。学生说你确定?我说对啊。学生说这哪里像了我看不出来。我说这是一个比喻。他说我知道是比喻,可是frog不是一种动物么?我风中凌乱三秒钟,说,对不起,不是frog,是fog。学生仰天大笑十分钟。然后说,我肯定记不住这句诗,但我记住你了。结果下了课反应过来,霜也不是fog,应该是frost。下次课还要继续被仰天大笑。我还他娘的是个翻译。FML
harlowin 说:
今天在机场我指着告示牌告诉女朋友她进错男厕所了,而她却往下拉着我的耳朵大吼:你没看见本姑娘今天穿的是裤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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