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豪本人申请 Linsanity 为商标
小明 @ 2012.02.18 , 09:03 下午“保护书豪的知识产权(lintellectual property),我们总要做好准备嘛。”林的律师之一,任职于 Arent Fox 的律师事务所的 Pam Deese 小姐,于华盛顿确认了这一消息。
据悉林支付了1625刀申请费用来保证一定有效期内,对其商标的任何衣饰方面的使用(包括内裤),均要受到其法律上的认可。在一份更为详细的商标使用清单中,林的申请范围更是从手办,饮料杯套,到背包图案通通囊括其中,无所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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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零输豪2月13日发出这份申请的好几天前,两名加州男子已经分别提出了将 Linsanity(林氏疯狂) 注册为商标的申请。但是华盛顿资深维权律师Josh Gerben(link)告诉赫芬顿邮报说,因为一些程序上的拖沓,二人所花费的事件及金钱可能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Gerben律师说:倒卖投机的借机发财者之一,Linsanity.com的创办人,靠卖林氏衬衫谋取暴利的 Andrew Slayton, 因为钻了法律的空子,Slayton 的营销战略及其网站可能已经侵犯到了纽约尼克斯队的商标权利和林书豪本人的公共权利。而且,法律上他并没有任何的胜算。
据称,虽然 Slayton 早在2010年就买下这个域名,但很明显,里头卖的产品绝对不是两年以前的过时玩意儿啦。除去网站风格呈现的是球队蓝橘相见的色调,网站里卖的衬衫(20刀一件,印不同林氏字样)的颜色跟尼克斯队队服的颜色也是如出一辙。
另一名曾执教林所就读高中球队的加州居民,也面临着侵犯加州公共权利法的可能。这一法律意在未经本人许可,社会名流的名字被用作商业使用时,能够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
“就本网站背景来源的任何事实,我们很乐意为您澄清;但目前我们并没有进行相关做记录采访的兴趣。”这是当尝试通过其网站联系 Slayton 的时候,得到的一个回答。
美国职业篮球联盟对此事件并没有给出评论的请求。
维权之路其修远,林将上下求索耶?(Now that Lin is defending his name, perhaps even more so.) 本文译自 huffingtonpost,由 小明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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