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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签署的文件,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目标暗杀计划也许会被永远保密。针对基地组织前领袖的儿子,即16岁的 Abdulrahman al-Awlaki 被无人机袭击死亡事件, 美国地区法官 Colleen McMahon 亦拒绝为美国民权联盟和《纽约时报》透漏信息。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令行政部门保护机密情报,而对美国民权联盟的问题不予回应,使得法官 McMahon 的决议让人无比失望:

然而,法院是受法律约束的,根据法律,我只能推断政府在《信息自由法》的约束内拒绝移交相关文件,是不违反《信息自由法》的,同时政府也不能在法院的迫使下去具体解释为什么它的行为没有违反美国宪法和法律。这项裁决的本质对我并没有影响,但是深思熟虑之后,我发现自己陷入了矛盾。由于各项规则、约束之间互相矛盾,犹如‘第二十二条军规’,我不能解决问题。在可以有效地允许行政部门完全合法地宣告某些措施的法律及案例的丛林中我找不到出路,我只能对行政部门的行为缘由保密。

美国民权联盟和《纽约时报》质疑的不仅仅是此次无人机误杀事件更是整个无人机打击杀戮计划的合理正当性。

根据《信息自由法》,大家争论的主题主要是,在美国宪法和法律之下的行政部门的权力极限?我们是否还是一个法的国家而不是人的国家?政府正忙于应对目标暗杀计划的合法性这一公议,但都闪烁其辞,也未引用任何法令或合法的法院判决。

围绕16岁公民死亡事件的问题一时成为焦点。而奥巴马的高级顾问 Robert Gibbs 在竞选游说中却给出了一个特别令人反感的回答:

政府还未准备好做出最好的答复。就在上周,政府命联邦法院撤除了在也门被无人机袭杀的三个美国公民家庭的诉讼,其中之一就是关于 al-Awlaki。11月底有新闻报道说政府开始为无人机打杀计划起草一份规章制度。这可是奥巴马任职期间一个相当重大的标志啊。他的顾问,他的律师,以及中央情报局都还未完全准备好介入关于无人机的伦理拷问这一重大争论中。或者,你知道,永远都不会介入。

本文译自 The Atlantic Wire,由 panpan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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