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的法庭判处一名24岁的当地青年半身截瘫。若是该青年无法筹齐赔偿款,则将面临腰部以下截瘫的刑罚,那样的话,他将在轮椅上度过下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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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青年已经在监狱服刑十年,罪名是将他一名儿时的朋友刺伤,造成其终生瘫痪。

沙特阿拉伯的伊斯兰教律法是允许对很多种类的犯罪施以“以牙还牙”的惩罚方式的。不过,选择的余地还是有的。例如该名青年,如若支付270.000美元的赔偿款,就不需要忍受截瘫之痛。

该青年的母亲尽管已多方尝试,但依然未能筹齐赔偿款。

大赦国际要求该国终止这类审判,因为这类行为违反了阿拉伯国家也参与签署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尽管目前为止,该青年还有时间筹齐资金,但据估计筹齐资金的可能性不大,最终法院依然将保持原判决。

在沙特阿拉伯,鞭刑是很多犯罪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官就可以执行。针对抢劫犯是双手截肢,而诈骗案中则采取交叉截肢的方法(即右手和左脚或相反)。本文译自 El Diario Ecuador,由 雷叔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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