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变美真的很方便。长相良好的人往往可以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不仅能如此,学校里老师喜欢好看的学生,在大学里学生喜欢好看的老师,服务员面对帅哥美女态度会更好,即便是在法庭上,一个相貌好看的人更容易获得陪审团的同情。
自古说自己的儿子怎么看都好看,但是科学证明母亲也不能逃脱这条定律的影响,研究显示母亲们更喜欢漂亮的孩子。实际上,我们大家都会在脑海中存在一种错误认识:
好看的人更健康、更聪明、人更好也更有能力。这种认识也让我们能够接受长相好的人待遇比自己更好这个事实。
但是事实真是如此么?《波士顿环球报》的Ruth Graham发现法律也不能解决人们对相貌的歧视。法律向来是保护人们免遭种族、性别和其它特质的歧视的,法律作为规则,不以人们的意志转移,也不应因为品质和技巧不同有所偏颇。但是制定出保护相貌不是那么好看的人的法律并且执行,难度十分大。
“到现在还没有为丑人争取权益的团体,”Graham 写道,“如果一种歧视已经根深蒂固,虽然人们知道不平等的事实,但是歧视已经很难扳倒。这种歧视是无意识的——承认自己属于被打上烙印的群体(丑人)会伤害人们的情感。”对此她列出了几种解决外貌歧视的办法,这都是过去几年中才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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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尝试,专家们已经开始提出可能可行的解决办法。有些专家认为可以向不是那么好看的人提供法律救助,将他们列为被保护人群,为难看者提供积极援助项目,或是对人身伤害案件中被毁容但其它方面健康的人提供赔偿。其它专家还建议用技术手段消除偏见,比如在招聘时采用不看脸的面试方式。人们对美丑的旧式观念的崛起也是一个原因。
Graham认为美丽的客观程度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高。研究显示,即便跨文化,人类对美的评判标准几乎相同。如果我们能够确定那些人能从外貌中获益,哪些人不能,我们建立保护丑人的法律的动机又如何理解呢?
要解决丑人被歧视的现状不一定要借助法律,在美国,有些州法律针对体重和身高歧视,但是没有人用。Graham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像其他团体,丑人们不团结,加入丑人团体意味着要承认自己长得丑,但是没有人愿意承认这点。
有些研究也显示解决相貌歧视的办法可能和解决种族歧视的方法类似——让人们相信自己存在偏见,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发现自己的偏见。
不要再给孩子们说“内在美决定一切”的故事了,我们需要坦承我们对美丑的偏见,也许一个年轻的公主集结了众多丑人,为取得平等权利抗争的故事会是个好主意。
毕竟,比起王子,我们中的大多数更像青蛙。
本文译自 smithsonianmag,由 王大发财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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