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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电影出版委员会上周公布了一项提议的草案,草案建议严格管理国内互联网出版物。

草案(链接)中提到,管理在线出版物是电影出版委员会(FPB)的权力之一。由于“媒介融合”改变了传统媒体内容被传播和消费的方式,所以虽然 FPB 是一个专对电影分类的组织,但他们你的草案将适用于“互联网中传播的数字电影,游戏以及多种不论在当地还是国际发行的出版物”。

受到 FPB 管理范围内的出版物将需要向 FPB 缴纳费用,此费用会被用于审查出版物内容。FPB解释说此举会大大方便他们派遣工作人员到分销商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商品分类等。

此规定将同样适用于游戏发行商,YouTube 视频上传者(草案中明确提到了Youtube)或者博客。

或许你觉得上述的规定听起来像是南非互联网的末日,但其实草案里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某些出版物”到底是哪些出版物,在规定中并不明确,所以这个规定可能即适用于新闻台或者电视台,又适用于个人博客新闻网站甚至 Facebook 页面。

提案已经引起了民间活动组织 Right2Know (“有权知道”)的不满,他们发出声明,称“模糊的语言和开放性的陈述会留给当权太多空间侵犯公民权利,也违反了宪法第二章中公民能自由接收和发布信息的精神。

R2K 表示,网络出版物的快捷性和可达性使国家各阶层方方面面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FPB 的规定根本行不通。

“FPB 要当互联网警察的计划根本不可能行得通。新的内容每一秒钟都在通过各个平台发布,理论上来说 FPB 要防就不可能防得住。并且很有可能,大部分互联网用户都不会事先进行自我审查自我分类,也不会在内容发布前就主动向当局交纳什么订阅费,但 FPB 的新规定就让用户简单的上传发布行为,成为了犯罪。”

最后,R2K 还指出,FPB 这样的机构没有权力立法,他们只是被委托在电影出版行业给出意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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