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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3岁的女孩被□□,但□□犯却被判无罪,原因是女孩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成熟。这名瑞典的女孩已经对这名27岁男子的判决提出上诉,但本周被赶出法庭,因为官员认为她的身体发育成熟,男子无法判断她的年龄。

这一判决让人们对瑞典的性侵犯法律表示质疑,瑞典法律规定被告必须知道或有理由相信对方不到15岁,与不到法定年龄的人发生□□才会被归为“□□儿童”。

女孩的律师Goran Landerdahl表示,打算将官司打到瑞典最高法庭,希望能够建立一个标准,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类似案件的处理奠定基础。Landerdahl说:“法官也会看报纸,那么可能会有人意识到这起案件中有不正当的行为。”他还批评一些成年人,明知对方看上去可能15岁左右,但却不试图确认他们的年龄就与之发生关系,他认为这些人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然而,最高法院推翻原判决的希望不大。法律专家 Madeleine Leijonhufvud解释说,类似性侵事件一般都不会判被告有罪,“最高法院在性侵犯法规对涉及儿童的案件的适用性上限制很大。”

这起案件很让人震惊,不过这已经不是近期第一起暴露出世界各地有关部门对年轻的□□受害者不公正的案件了。今年早些时候,一名伦敦的法官指控一名16岁女孩诱惑她44岁的老师,将她的行为比作跟踪骚扰者,还告诉男子:“就算要负责人,也是她诱惑你的。你是在妻子怀孕,感情脆弱时才禁不住诱惑的。”法官Joanna Greenberg还说:“没有证据表明你鼓励她这样做。”而事实是,被告Stuart Kerner在学校储物间夺去了女孩的贞操。

在英国,还有一个团伙逼迫上百名儿童发生□□,而接触她们的社工们则表示她们“特别难相处,并且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正是因为社工的这种态度,导致之后的许多年间有更多的女孩成为受害者。

还有美国蒙大拿的一名14岁女孩被47岁的老师□□后,由于法官认为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成熟,因此没有对老师进行定罪。从这些所有事件中,能够看出我们对年轻性侵犯受害者冷漠的态度。

这些公诉人和法官所认为女孩因为发育成熟,就不应受到适用于其他同龄人的法律保护,这种理由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借口。立法就是为了保护人们,因为胸部比一般人要大就剥夺她们受保护的权利,如此做法太可笑。

我们是时候该想一想,为什么总把责任推到受害人身上。虽然据法官表示,她们中确实有一个是对年长的老师过分迷恋,试图获得他的喜爱。不过,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并且作为女孩的老师,不是更应该明辨对错么?个人感情出问题是一码事,但是在自己妻子刚刚流产后就和不到年龄的学生发生关系,绝对不是合理的借口。

这种责任误区在全世界都普遍存在。如果性侵犯受害者总是受到指责,又怎么能期望他们会站出来呢?如果这些专对女孩下手的男性知道他们不会受到惩罚,又如何能期望他们收手呢?保护年轻人不受性侵犯的法律确实存在,是时候开始真正利用它们了。

本文译自 thedailybeast,由 Ivy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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