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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在太阳系边缘绕着太阳转的那颗小石头冥王星吗?2006年,研究人员将它从九大行星之列中除名之后就不再被我们关注。
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很多年以前,古生物学家同样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雷龙(Brontosaurus)在地球上出现过,他们说那其实只是迷惑龙属(Apatosaurus,又名谬龙)的一只恐龙。
但我们不需要再为雷龙感到悲哀,因为一组英雄般的科学家可能将它从无生无炼狱中解救出来。一队来自欧洲的科学家通过交互参照几百只长颈恐龙的数字化骨头,确定他们能够解剖出雷龙独特的细节结构并复原雷龙头部。这还不止,纽约自然历史博物馆顶级古生物学家Mark Norell说:“这一研究的真正意义是:第一次对蜥脚类恐龙进行大规模分析。”
迷惑龙和雷龙都属于梁龙科,这个科目下的家族特点是长脖子、短腿还有细细得像鞭子的尾巴。和其他早已灭绝的生物一样,拼凑它们的家族族谱是件很痛苦的事,梁龙家族又因为体型庞大尤其难研究。古生物学家们建立了自己的分类方法,在化石中寻找不易被察觉的细节。比如颈骨的长宽比例略微不同,肩胛骨略微方一点点。基于这些相似和差异的百分比,科学家们能确定这些化石里,哪些是同一物种下的不同个体,哪些是同一属类的不同品种,而哪些又是同一科目的不同属。
科罗拉多州Morrison自然历史博物馆的Matthew Mossbrucker说:“我们基本上从1977年,科罗拉多挖出第一具恐龙遗骸时就开始确定这些该死的恐龙谁是谁。”事实上,那个时代的化石狩猎被称为“骨头战争”,有着强烈自我价值感的伟大古生物学家开始狠狠挖掘最大、最多、最完好的化石。除了用铁镐和铁锹在水泥般的岩石上挖之外,他们还和别的考古团队相互盗窃、贿赂、破坏还经常互相诽谤。第一只迷惑龙的出现是一个重大胜举,几年后这个团队又挖出了第二副类似蜥脚类恐龙的骨架。但当时两具骨架已经不同到足以新列一个不同的属:雷龙。
1903年,否定雷龙的一派出现,当时一个叫Elmer Riggs的古生物学家说这个分类法是错误的。他指出的错误是骶骨(尾巴接脊髓的地方)的骨头数量。迷惑龙的骶骨有3块骨头,雷龙有5块。预期说它们属于不同种类,Riggs倒觉得雷龙只是年轻时候的迷惑龙,随着恐龙年龄增长骶骨会融合在一起(骨头的融合在许多物种中都有发生,包括人类)。根据Riggs的说法,这两个骷髅其实属于同一个种类。而依靠科学传统,应该保留先前使用的名称。再见了,雷龙。不过之前被认为是雷龙的那个骨架子在几十年之后又重新正名,成为独立种类。不过尽管是迷惑龙的一个亚种,雷霆蜥蜴还是没有把“雷龙”这个响当当的名号拿回来。
直到现在,数字图书馆中包含所有挖出来的梁龙科恐龙化石,高清无码地显示骨骼所有细节。这些骨头时间跨度很大,从最早挖出的化石到来自瑞士一博物馆的一个新的标本,应有尽有。事实上,也正是这些骨头资料促使Emanuel Tschopp开始这项艰巨的重新分类。他说:“我小时候在那个博物馆附近长大的,和那里的工作人员很熟,所以我能很容易地获得骨头资料,并且进行深入的细节研究。”他和他的同事用算法比较了500多种不同的解剖学特征,如果有超过20%的特征是不一样的,那他们就会把这个骨头划分到一个独属于它的属类里。而不同种类的不同个体,及各种不同种类的区别界限要低得多。
这样做的最主要目的就是重新梳理这些长颈恐龙的家族树,他说:“我们很惊讶地发现雷龙的存在其实是有理可依的。”因为这个结果太过惊喜,他们又邀请了另一个研究员Roger Benson加入。Benson是牛津大学的专家,很擅长用统计分析验证物种的形成,他的加入是为了验证他们的结果。他得出的结果与Tschopp的团队一致。这其中哪怕一点小差异都是非常重要的,但他们发现的特征差异要更为明显。区别这两种龙的办法就是,迷惑龙的颈骨非常宽,雷龙的脖子要更显细长。
不过,这些专家并没有为了要不要为雷龙正名而争论。没有争议不代表事情进展顺利,现在他们面临的问题是这个方法论的一些细节,尤其是化石是应该相对年龄来分析差异还是单从组织形态上来判断。不过驳斥的观点认为,进化不是线性的,所以时间在判断两个东西的相关性上并没有什么关系。
但总的来说,这点小分歧要远比19世纪大量古生物学家相互驳斥、争吵的情况好得多。Mossbrucker说:“这就是考古学的固有状态,像这样的家族族谱只是模型,它们并不是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东西。”最重要的是,也是他们都同意的意义:这样的论文能在考古领域发起更多、更好的解剖学比较方法。这对考古学来说是很重要的,不过回到现实:我们所有人真正关心的只是雷龙到底能不能回来。如果它能回来,那冥王星的回归也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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