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的性别观:雌雄同体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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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印第安人的性别概念是在欧洲人征服北美之后才有的,在此之前印第安部落并没有规定男性和女性一定要怎样才是“正常”的。

在原来的印第安部落中,兼具男性和女性气质的人会被认为是神灵所赐的礼物,既拥有男人的灵魂,又有女人的灵魂,是被双倍祝福的。印第安人认为,这样的人比典型的男性或女性更有灵性,所以他们经常被选为宗教领袖和教师。

印第安人认为,双性气质的人能够同时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所以是神赐的礼物。在北美土著部落中,有超过150个拥有这种成员。纳瓦霍是美国最大的印第安部落,Wesley Thomas学者说道,纳瓦霍文化中有四种性别:第一是阴柔的女性,在社会中扮演女性角色;第二是阳刚的男性,在社会中扮演男性角色;第三是阴柔的男性,在社会中扮演女性的角色;第四是阳刚的女性,扮演男性角色。

最著名的雌雄同体人是一名拉科塔战士,他的名字是“找到并杀死他们”,是一名克劳人。他原来的名字是Osh-Tish,是个带把的,但在部落中却扮演女性角色;他甚至会穿女性的衣服,还嫁给了一个女的。在玫瑰花蕾河战役(Battle of Rosebud Creek)中,他救了一名部落成员,并且在战斗中显示出惊人的胆量和勇气,所以得了个“找到并杀死他们”(Finds Them And Kills Them)的绰号。

“找到并杀死他们”的故事说明,北美印第安人非常看重族人对部落的贡献,但不在于他们的性别。印第安小孩的服装很中性,部落中也没有规定应该喜欢哪个性别的人或以何种方式爱他们。

双性气质的人不会被当成同性恋、双性恋甚至是跨性别者。印第安人觉得他们的感官很特别,能够看见别人不能看见的,尝到特殊的味道,闻见别人闻不到的气味,听见别人所听不到的,他们的身上同时有着两种灵魂,这就难怪他们会被当成领袖了。

欧洲人在北美殖民的时候,这些人被迫从这两个选项中做选择:要么躲起来过一辈子,要么结束自己的生命。很多雌雄同体人都选择赴死,舍弃身体追随自由。

本文译自 thevintagenews,由 蛋奶 编辑发布。
原作者:Goran Blazes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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