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 发布于

前女友是单身妈妈,离婚不带娃。
在一起感觉她不喜欢我,分开后有天搭上了一起吃个饭,吃饭时暗示我当时应该发生关系,于是我趁机要跟她回家。
坐在电瓶车上抱住了她,跟她一起回了家。平时遛狗半小时,那次只有五分钟。她不让我上去,我就借口上厕所。
进去就抱住了她要亲她,但是她拒绝了。我把她抱到床上,她还是拒绝了。于是我就暂停,结果她报了警。赔了她两千块钱。然后拉黑了我。

我到现在都没有明白什么脑回路,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人,应该知道上楼什么意思,知道上楼上厕所=上楼喝杯茶=上楼坐一坐=上楼做一做。
我之前是一个处男,男女之事很混沌。但也不至于报警、拉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