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vt 发布于

前面有人在讨论提前还贷的问题,我小小探讨了下,结果被很多人反对,其实,我的论点很简单:
1、关注房贷月供中利息、本金占比没有意义,月供中先还的是利息,后还本金完全是误导。
2、消费贷的还款周期极短,对于现金流要求很高,撸了消费贷提前还房贷,算短债长投,很蠢,而且还违规。
3、这才通缩了几年,然后大家就忘记了大通胀的时代,留大笔现金在手边其实也有风险,那只看不见的手,要么大增税要么大放水来缓解它的债务问题,留房贷在手边比留现金在手边划算。
当然,这种思路其实和目前的“主流”看法有比较大的偏差,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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