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一的发展中国家的女性都认为,要在18岁前嫁出去。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童婚。童婚在发展中国家较为普遍。如果保持现状,截至2050年将有120万的女性步入童婚。全球童婚率最高的国家前二十位几乎都在非洲。但美国童婚盛行的现状却鲜为人知,并且往往是女孩被卷入其中(译注:此处应指未成年女性与成年男性联姻较多)。美国的外交官一直积极致力于在海外打击童婚现象,但美国国内却仍然允许儿童成婚(虽然往往获得了监护人的赞同和法官或牧师的首肯)。美国还没有任何一个州通过全面禁止童婚的法规。
童婚常见于宗教保守社区、贫困地区或农村地区。但在各个社会阶层也不鲜见,和信教与否也并无关联。根据电视节目“前线(Frontline)”调查,2000年至2015年间,全美共有20 7000名未成年人成婚。其中三分之二是17岁的少年,985名是14岁儿童,还有10名是只有12岁的儿童。美国有27个州没有对最低结婚年龄作出限制。可喜的是,美国的童婚现象近年来也愈发少见了。其背后是美国社会习俗的变迁、更高的受教育比率和宏观上的婚姻数量的衰减。2000年成婚的美国未成年人共23500人,2010年则下降到仅有9000多人。然而在2014年,逾57000名15-17岁的青少年步入婚姻,在几乎没有合法的成年人权利的时候,他们开展了也许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法律关系。这意味着他们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签署租房合同,甚至无法在遭受家暴后寻求救助所庇护。
童婚禁令的反对者则来自三教九流。保守人士认为,早婚可以降低未婚生育率,也就减少了吃福利的单身妈妈的数量;并且,他们希望宗教传统和习俗能够得到保护。自由派则认为,婚姻作为自主的选择,应当与政府无涉。左派当中,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以及提供全国生殖卫生服务的计划生育联合会则认为,禁止童婚会干涉婚姻自由,并坚决捍卫现状。禁令的支持者则认为,如果孩子们真的为彼此负责,完全可以等到18岁再成婚;对待伤害儿童的宗教习俗也不能予以纵容。
尤其在女儿怀有身孕的情形下,父母往往会认为,同意子女尽早成婚,也算是为了他们好。然而,海量的案例表明,这对成婚的女性往往是个陷阱,甚至是万劫不复的火坑。七八成的童婚均以离异收场。相较于成年后再结婚的人而言,童婚的青少年生活贫困的概率是其两倍,遭受配偶家暴的概率也达三倍之多。他们当中近一半的人从高中辍学,完成高等教育的几率仅为普通人的四分之一。他们也被认为更有可能患上糖尿症、癌症、中风等生理疾病。不仅如此,他们也更容易遭受精神疾病困扰。这也是一些活跃人士积极推动全面童婚禁令的缘由,并且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弗吉尼亚州、德克萨斯州以及纽约州均已出台法律,将婚姻的当事人限定为法定意义上的成年人。不过在部分州内,成年人的法定年龄处在18岁以下,相应地,部分未满18岁的个体也就拥有了婚姻的权利。康涅狄格州也已禁止16岁以下的儿童成婚。此外,还有11个州正在推进限制童婚的立法。亚利桑那州、佛罗里达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也在考虑全面禁止未满18岁的青少年婚姻。
本文译自 The Economist,由 Longinus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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