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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联邦法官称据自己的估算,在美国,每年有至少30,000个电子监视命令被下达执行,而那些被监视后被证明是无罪的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自己曾经被调查和盯梢过。

根据科技博客 Ars Technica 的报道,这名名为 Stephen Smith 的地方法官将自己的估计和意见写进了一篇名为“Gagged, Sealed & Delivered: Reforming ECPA's Secret Docket”的文章(ECPA: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电子通信隐私法)。鉴于很多物理性调查(比如搜查别人的房屋之类)是需要上头的文件的,但是电子监视——比如偷看他人电子邮件,窃听网络通讯,或者是追踪移动电话——这些你不说,别人也不会知道。

Smith 法官解释道,30,000项秘密监视命令“比一年之中联邦法院所受理的反垄断案,就业歧视案,环境,版权,专利权,商标和一些其他的安全案件的总数还要多”,多有,这个数字其实挺惊人的。

Smith 虽然没有像那些激进派一样强烈要求禁止此类监视活动,但是他仍然认为,这些监视行动在程序上应该更加透明,而这就需要政策上的一些微妙,灵活的转变——或者,干脆把1986年出台的 ECPA 法案进行大修整。

如果你对现行的 ECPA 法案具体内容感兴趣,可以去 Ars Technica 看看原文。本文译自 : Gizmodo ,由 keep_beating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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