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弗兰科案,小聊最低合法□□年龄问题
小脑袋 @ 2014.04.08 , 04:04 下午[-]
最近詹姆斯·弗兰科的新闻,让同意年龄(又称最低合法□□年龄)再度成为热议话题。对于口头同意或是其他形式的肯定型同意大家的意见都较为一致,有争议的是:多大岁数的孩子其同意是有效的,到底几岁的孩子其心智才足以为自己的□□负责?这个问题其实很值得探讨,毕竟,哪怕弗兰科是在争得孩子同意之后与其发生□□,如果孩子年龄太小,这种同意其实完全不具意义,对吧?
有很多11、12、13岁的姑娘告诉我(原文作者,下同)她们的成年“男友”真的很爱她们,所以这些姑娘觉得她们与男友发生□□应该是合法的。尽管这些孩子同意与对方发生□□,我认为(至少我希望)大多数的人都会觉得与十一二岁的孩子发生□□的做法是在太过禽兽。对吧?所以说,在争求同意前,至少那个孩子的同意要有意义,他/她必须具有一定的自我认知和足够成熟的心智,而同意年龄应该是一个多数人可以接收的年龄。
在设定同意年龄这个问题上,大家应该都会有一些个人见解。由于道德太过于主观,暂且不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法律对于低合法□□年龄已经有所规定,但在撇开这种规定时,我们就需要对特定个体的心智进行考察,以此来判断他/她是否能够为自己做决定。在弗兰科的案例中,由于媒体的介入,这是件差不多变成考察个体决断能力的情况。但是事实上,不可能每一起最低合法□□年龄相关案例都对个体进行考察,然后界定一个合适的年龄出来。法律标准也是通过一系列的心理测试和分析考察而界定出的结论,所以世界在变时,法律也会跟着变化。
神经认知发育可以作为标准之一:在考虑社会文化背景的情况下,这大概是最棒的标准。神经发育被认为是个体能否在高度情绪化的情况下做决定的重要标准,这个发育过程通常发生在整个青春期。
即使是处在青春期后半段的孩子,他们依然不具备与成人相当的权衡利弊的能力,因此他们对一些行为(如□□)的风险评估结果就会有所不同。
在青春期时人们通常会偏爱冒险,特别是青春期后半段时期和20刚出头那段时间,他们如出笼的小鸟,获得更多自由之后就开始胡作非为。而后,当他们开始奔三之后,心智渐熟,冒险的热情就慢慢消退了。现在美国对于最低合法□□年龄的规定与过去相比,更为接近神经认知发育的概念。现在的最低合法□□年龄为16到18岁,但是这个岁数其实还不够,青春期后期的孩子其实性情还不够稳定,但是他们并未被列入其中。
一个小于25岁的人与一个神经认知发育更为成熟的两□□熟手发生□□时,其中还涉及到了权利差距的问题。这点其实也挺重要的,要知道,在考究对孩子和青少年的□□待案件时,两者之间的发育差距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两者间是否具有力量差距以及其中一方是否有强迫另一方的能力。心智发育程度相同的两□□与发育程度不同的两□□是两码事。
所以在弗兰科□□的事件中,即使摒弃其他的不对等条件,单就神经发育而言,事实就是他仗着自己更为成熟的优势把妹子骗□□。由于姑娘们的狂热追星,这种事情只怕少不了。这些未成年或是青春期的孩子,他们的神经发育程度还不够成熟,根本就无法理性地判断利弊。所以占优势的一方如果真的把十来岁的孩子骗□□,这种行为还是相当令人唾弃,哪怕那个孩子是心甘情愿的。
#附赠一个与同意年龄相关的链接: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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