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眼、鳄鱼□□成马来西亚餐馆流行菜品
大脑袋 @ 2015.12.22 , 05:21 下午[-]
老虎的眼睛、鳄鱼的□□、穿山甲的肉,都进了马来西亚餐馆,而且全都明目张胆地列在了菜单上。
这个国家一直被视为为亚洲诸国走私野生动物和相关产品的中转站。但野生动物贸易监管组织 TRAFFIC 近期查获的证据表明,马来西亚对于野生动物产品的需求激增,特别是外来食品市场。
TRAFFIC 东南亚项目管理者 Kanitha Krishnasamy 介绍说,餐厅对野生动物的需求量,已经超过了传统制药和工艺品(如雕刻物、手镯)对野生动物的需求量。
这些商品要么来自马来西亚境内野生动物贩子,要么来自登陆该国海岸线的那些走私艇。
Kanitha Krishnasamy 还介绍说,走私者经常改变方法,他们所使用的复杂的隐藏方法让走私行为难以被察觉。例如将动物商品甚至活的动物藏匿在板条箱、铁罐,或是标记成大豆伙纺织品的麻布袋中。
马来西亚野生动物和公园管理部门的执行管理者 Abdul Kadir Abu Hashim 接受采访时说道:马来西亚允许餐馆合法出售受保护动物肉类——只要政府认为商品的来源是合法的。
但许多餐馆出售从偷猎者和走私者处购买来的非法肉类,不过这些肉只卖给熟客。
马来西亚餐馆菜单还有些其他的动物,诸如:马来熊、叶猴、云豹、鬣羚(山羚羊)和蜥蜴。濒危的亚洲巨型软壳龟也越来越受欢迎。想试试水鹿(老虎的主食)或麂?这些都有,虽然它们都被列于禁售名单中。
不过要吃这些东西,价钱可不便宜。鬣羚肉一片7美金(约45rmb),一份鳄鱼□□58美金(约376rmb),一份老虎的眼睛170美金(约1101rmb),穿山甲的肉一公斤300美金(约1943rmb),老虎汤一碗320美金(约2073rmb),而一整只云豹则要5700美金(约36923rmb)。
违反2010年颁布的马来西亚野生动物保护法,最高处罚为1万美金(约64772rmb),或两年监禁。今年早些时候,有个人因非法拥有10条蟒蛇、3只巨型陆龟、9只棱皮龟和26只青蛙,被罚了7000美金,这些东西都是餐馆订的。
12月初,野生动物和公园管理部门突袭了马来西亚最大的屠宰场,找到了价值12000美金(约77742rmb)的濒危动物商品。
尽管需求增加,Kadir 表示外来肉类销售量尚未达到临界值。马来西亚的情报部门正与网络等部门合作,对网上各种相关信息进行监察。
Kadir 说:销售及消费非法野生动物肉类的人都将受到调查,DNA 鉴定结果将作为那些肉类是否为野生动物的证据。但是,虽然马来西亚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仅限于半岛;在马来西亚的自治州如沙捞越和沙巴州野生动物保护法过时了。
这些地方的居民可以合法售卖5公斤濒危野生动物的肉,这些肉大多在每周市场或是路边摊上售卖,特别是在那些远离执法人员的偏角旮旯。
Kadir 承认对人她所在的部门会定期进行突袭检查,但是马来西亚复杂的法律系统让违法者极易逃脱。由于技术问题,罪犯极易在调查和检举过程中脱身。
看来,老虎汤还是会继续留在菜单之上。
PREV : 销量惨淡,iPad Pro在中国第一个月仅激活49300台
NEXT : 黑客教无人车像人类一样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