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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路局通知谷歌,从法律角度来说,其自动化车辆系统有资格成为一名“司机”。对于无人驾驶车辆及相应制造产业而言,这是一个重大的进展。

上周,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给谷歌发了一封信件,表示其无人驾驶车辆能够达到一系列安全标准,人工智能对车辆的控制(且无任何人类控制)不应当成为车辆合法驾驶在美国公路上的障碍。首席顾问Paul A. Hemmersbaugh写道:

我们和谷歌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其无人驾驶车辆将不具有过去100多年来的汽车所拥有的传统意义上的“司机”。如果无人车辆确实能够开车,那么我们应该将“司机”定义为任何进行驾驶的东西,这更加合理。在此情况下,“无人驾驶系统”这一汽车设备实际上正驾驶着车辆。

不过,这封信件仅作出了有限的权利认可,即人工智能可以在车内没有其他人能开车的情况下合法接管这一职责——例如一些谷歌的样品车并没有人类能够操纵的方向盘、油门、刹车等。尽管如此,它仍旧是无人驾驶交通的一大进步。

除了其余的技术挑战之外,相关的复杂法律问题同样是自动化车辆到来的一大障碍。然而,如果NHTSA准备好将人工智能视为人控汽车的可行替代物,那么这会使自动化车辆的上路流程变得合理。

无人驾驶车辆的拥护者指出,从统计学角度看,这些车辆比人类司机的致命性要低得多。但由于安全考虑,它们离载我们上路多半还有些年头。除了人工智能系统的效率之外,人们也对其安全性提出质疑——网络被黑怎么办?此外,消费者的矛盾情绪也是另一大考虑因素:民意调查显示,人类司机并不太热衷于让机器来控制汽车。另外,在某些情况下,人工智能或许会被迫杀死自己的司机、来拯救其他人的生命,人们对此又将作何感想?

因此,尽管我们十分喜爱无人驾驶车辆,但NHTSA此举只不过是它通往现实道路上的一个小小的胜利。

本文译自 sciencealert,由 蛋花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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