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的中世纪:起诉动物案件
credit: 锐景创意

随着文明的发展,社会、行为准则和法律也随之不断发展。第一个法院存在于上古时期。古埃及的民法典成书于公元前3000年,而其法律至今仍在不断发展。

法院规定了对与错之间的界限,越过这条界限的人将依法受到起诉和惩罚。但人类也并不是唯一受到法律制裁的对象。在中世纪,有一些动物也曾因为犯下罪行而遭受审判。法官、检察官、证人、辩护律师都在场,并在起诉动物的案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这个传统延续了五个世纪。由于法律禁止未经审判的惩罚,所有人以及动物都可以被告上法庭。自13世纪-18世纪,许多动物都收到了起诉,其中很多都是有官方记录的。第一个记录是在1266年的法国,一头猪因被指控吃了一个孩子,被判处有罪并遭到处死。

法官们同时也会观察动物在法庭上的行为。如果被起诉的动物没有表现出自己的声音或行为,对它们来讲是很不利的。野生动物不是被起诉的对象,只有家畜才会被起诉,因为他们生活在人类之中,人们认为它们应该学会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但在一些人类与动物的兽□□中,动物通常会被赦免,而人类会被判处死刑。法院通常认为是动物被□□了,它们本无意与人类发生关系。

犯事的动物会受到教堂和州法院的双重起诉。在一些案件中,如果审判在教堂中进行,对动物的惩罚通常是将它逐出教会或诅咒它。这种惩罚主要是用来对付小动物,例如破坏庄稼的虫子或啮齿类动物。而那些被指控严重罪行的动物,例如谋杀,会被判处死或流放。

在法院中,动物有在法官和检察官面前代表他们的被告。目击证人在起诉动物的案件中也很常见,因为动物和人类有着同样的权利。

不过也有些案件非常荒谬,比如一只公鸡因被指控不自然的下蛋而被处死,因为人们害怕撒旦拥有它。

本文译自 thevintagenews,由 镜子大王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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