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汽车出事故,谁来负责?
Credit: 锐景创意

最近,加州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均涉及无人驾驶汽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事故发生时,两辆车都正在使用自动驾驶系统。

1月22日,卡尔弗城消防署在推特上称,他们在高速公路上处理事故时,一辆“特斯拉Model S”从后面撞上了一辆消防车。据悉,那辆特斯拉的车速为105公里/时(65迈)。幸运的是,这场事故没有人受伤。

去年12月,一辆“雪佛兰Bolt”在换道时撞到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主受伤了,并向雪佛兰提起诉讼。这是第一起涉及无人驾驶汽车的诉讼案件。

这绝非无人驾驶汽车第一次出事,但这两起事故使人们再次探讨一个问题:无人驾驶汽车出事时,谁是责任方?是车主还是汽车制造商?

即便对于普通的交通事故,责任方的判断也十分困难。当汽车引进自动驾驶系统后,判断责任更是难上加难。不过,许多号称“自动驾驶”的汽车尚未实现完全自动化,大部分这类汽车依然需要司机手动输入某些指令。

普林斯顿大学的专家Alain L. Kornhauser认为,在上述两起事故中,司机负有部分责任;然而,厂商应该重新设计“自动紧急制动”(AEB)系统。当AEB系统感应到快要撞车时,若司机没有及时作出反应,它应该自行开始刹车。据报导,特斯拉、斯巴鲁、英菲尼迪都对自己的AEB系统非常满意。

Kornhauser表示,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对无人驾驶汽车的紧急系统的态度是错误的,他们选择了所谓的“碰撞缓解”系统——通常,只有司机触碰刹车闸时,AEB系统才开始运转。他认为,正确的思路是避免碰撞,而不仅仅是缓解碰撞。管理局必须转变思路,在真正实现无人驾驶汽车之前,先设计出完美的AEB系统——即:在实现自动驾驶之前,首先实现安全驾驶。发生事故时,这种系统不再有“替罪羊”。

加州对自动汽车的态度比较友好。自2014年起,加州发生过30多起涉及无人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许多人认为,这些事故不应该阻碍相关研究;相反,研究人员应该进行反思,改良设计与开发。

本文译自 futurism,由 Rare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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