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弱的掘足蟾蝌蚪会吃掉弱小的竞争对手,以尽可能快地进化成蟾蜍。海鸥和鹈鹕则属于以雏鸟为食或防治疾病传播的鸟类。蟑螂和澳大利亚红背蜘蛛等雄性昆虫会在交配后将自己的身体作为最后的礼物送给雌性。

这种情况在哺乳动物中更常见,如果幼崽生病、死亡或因数量太多无法喂养,许多啮齿类动物的母亲便会吃掉一些幼崽。雄和狮子会杀死并吃掉一些成年雌性的后代,以便于自己交配。而黑猩猩有时会吃掉一些倒霉孩子,似乎只是为了获得一些额外的蛋白质。

然而对人类来说,食人是绝对的禁忌。

在实验中,研究人员要求参与者考虑一个假设的情况,一个人允许他的朋友在自己自然死亡后吃掉他身体的一部分。参与者了解到在某些文化中,这种行为是为了纪念死者,而且肉是煮熟的,吃完应该不会患病。尽管如此,约一半的参与者仍坚持认为这种行为绝不可取。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难以想象吃掉另一个人的肉。

1972年安第斯山脉坠机事件中的幸存者在濒临饿死的时候,才想到去吃死者的肉。一名幸存者Roberto Canessa认为吃掉同伴会偷走他们的灵魂,这等同于一种终极侮辱。不过后来回忆起坠机后的情形,他曾表示,如果自己不幸死亡,他也愿意让别人吃掉自己的肉来换取一线生机。

上面这个悲惨故事解释了为什么人类不是同类相食的动物,因为人类代表生者和死者人格的能力是无与伦比的。这种人格与肉体间的深层联系意味着,人类的排斥和厌恶情绪会绝对性压倒我们对同类相食好处的假定。

为什么我们厌恶人肉却不反感吃其他动物的肉呢?哲学家William Irvine表示你不妨想象一个牧场上,养着白白胖胖的婴儿供人类使用,就像我们先养肥牛再宰掉吃牛肉一样。

Irvine表示,我们为杀牛而辩护的理论同样适用于婴儿。例如,他们不会抗议,他们没有理性思考的能力。当然Irvine并不是真的倡导吃婴儿,只是为了阐明我们在考虑同类相食的道德规范时产生的偏见。很小的时候,人类就学会了分类,比如人类和牛都存在一个本质,虽然无法直接观察到,但这个本质赋予了事物基本身份。例如,人类是聪明理性的思考者,我们有个性和对生活的渴望,彼此之间能够建立联系。

这也正是为什么明明同类相食是件两厢情愿的事,但人类会感觉如此厌恶。即使我们能说服自己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我们也无法因对所食对象产生的情感保持沉默。

我们与动物互动的方式决定了我们分类的方式。研究表明,如果我们认为动物具有人类的某些特性,换句话说“很像我们”,我们就会倾向于感觉它们吃起来很恶心。

尽管人们经常用食人这种行为来妖魔化某一群体,但人类历史上确有相关记载。

据报道,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福尔人在葬礼上会吃人,他们认为被爱人吃掉总比死者被蠕虫和蛆虫吃掉好。在文艺复兴后的欧洲,部分木乃伊会作药用。

我们怀疑,如果需要的话,人类也能够适应人肉。尽管许多人会反感各种肉类,但殡仪师和外科医生很快就适应了最初处理尸体的艰难时期。一项对英国屠夫的研究表明,他们很容易适应处理动物身体各个部分,而一部分消费者会觉得非常恶心。

庆幸的是,对大多数人来说,没必要强制压抑内心的反感。一些哲学家认为,在与世界饥饿作斗争的背景下,埋葬死者可能是一种资源浪费,不过人类臀部绝对不是餐桌上最美味的选择。人类可以多吃蔬菜少吃肉来保护由于直接喂养牲畜流失的资源。昆虫可以满足人类对蛋白质的需求,养殖肉类技术也具有广阔发展前景。

本文译自 sciencealert,由 镜子大王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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