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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成为超级英雄,逞恶扬善的梦想。如果你是外星人,也许能成为超人一样得厉害角色,但对我们平凡的大多数来说,既没办法获得像金刚狼、蜘蛛侠那样超厉害的大招,也没有蝙蝠侠钢铁侠那么多钞票用来出装备堆攻防,最多不过学习海扁王还要经常被人打(当然你要是想学变态假面也许可以把坏蛋吓跑也说不定)。其实只要你心存良善,哪怕只是扶老奶奶过个马路也可以骄傲的说一句:“叫我红领巾”然后潇洒地转身,深藏功与名。不过要是真有人想做点惊天动地上报纸的事情,一定记得在心里默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美国律师P.M.Liss最近针对当地法律给广大正义的小伙伴提了个醒:做好事下手不要太重。

路见不平一声吼,风风火火露一手。在美国圣地亚哥,公民抓捕嫌疑人是合法的,但是制止犯罪的手法仅限于“最轻程度的必要暴力”。也就是说,即便你确定嫌犯的身份也不能折磨、绑架甚至杀掉嫌犯,然后想当然地号称自己伸张了“多数人的正义”。正当的方式正是像超级英雄漫画种那样,能让坏蛋老老实实跟你去警察局就行。当然要是能像万年小学生那样让嫌犯自悔是最好的,不过我们不能指望坏人都老老实实地去自首,毕竟柯南也有强力球鞋以备不时之需。在圣地亚哥做好事也可以使用武器,甚至是枪械。但能用的武器也是有限的,像手指虎,折刀,半自动枪械和左轮式霰弹枪就是违法的。用枪也仅限于正在被对方射击的时候,这样一来在完事之后才能算作“在行使公民逮捕权时使用武器自卫”。所以在圣地亚哥,即使想抓坏蛋,趁手的兵器最多也就是扫帚尾巴擀面杖金克拉之类,出手也不能十拿九稳。本文译自 Neatorama,由 ES 编辑发布。

# 不过作为咱们天朝子民就不能只想着这么点东西,美帝资本主义国家毕竟还是法律制度不健全,人权保障不完善,咱们除了见义勇为这点小事,出手时还要考虑站哪队呢。万一碰上临时工逛市场,帮老农算个反抗政府妨碍执法,帮临时工判个故意伤害也太亏了。中间要是再碰坏了看热闹的老婆婆,把自己卖了都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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