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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提醒曾经做过的蠢事很不爽,例如偶尔侮辱了一位同事,忘记家里人的生日,在好基友的婚礼上摆烂等等。你总会忘记自己做过这类事情。公众人物也会这样,在 Megyn Kelly 提醒川普他曾经用“肥猪”、“狗”和“令人作呕的动物”等字眼侮辱女性之后,这位活宝事后却说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说过这些话了”。

根据一项最新的研究,这种行为有个专属名词:不道德健忘症。

作者 Maryam Kouchaki 和研究合著者 Francesca Gino 想要知道为什么人们会忘记自己的恶行。西北大学和哈佛商学院的心理学者们均发现想起自己的恶行会引发“心理不适”,于是人们对自己的恶会有模糊的记忆。这跟自我的概念有关系:很显然,你会很自然地丢弃那些证明自己不是道德完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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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找出这种认知的机制,研究者们找来2100名志愿者做了9个试验。

在其中的两个试验中,参与者们被要求写下各自道德的或者不道德行为的经历。跟假设一致的是,那些负面回忆没有正面回忆那么生动。而且有意思的是,关于他人行为的回忆,无论是善是恶,清晰度都一样。

在另外一个研究中,参与者们要完成一个扔硬币的任务,他们可以通过撒谎来赢钱。两周之后,研究者们测试了他们玩硬币的回忆,和这段时间里做其他事情的回忆,比如吃晚餐。类似的情况又出现了,在扔硬币中作弊的人的回忆清晰度不如没有作弊的人的回忆。

不仅于此,非直接的体验也是这样。在另一个试验里,参与者们被要求阅读一个关于考试作弊或者不作弊的故事,有的是第一人称叙事,有的是第三人称叙事。同样,以第一人称读到作弊故事的参与者回忆起来跟以第三人称阅读者没有区别。

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助理教授 Kouchaki 解释说,这种健忘症有一种保护的作用。我们把自己视为世界的道德代理人,因此恶行的证据就会成为我们想象中的自己和实际行为之间的不和谐因素。不道德健忘症就是一种“适应性的防卫行为”,帮助我们的自我回避不愉快的经历。

人民群众很早就洞察了这种模式。Kouchaki 说波斯人就有一句谚语:“骗子多忘事。”

本文译自 nymag,由 许叔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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