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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法国南部的戛纳日前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女性在公共沙滩时不得穿着连体泳衣。这种泳衣通常是由伊斯兰妇女们穿着,以在游泳时可以遮蔽身体。

戛纳市长David Lisnard表示,这种连体泳衣是一种“极端伊斯兰”的象征,有可能会引起冲突。尤其是目前法国多次遭受了相关的恐怖袭击。

自从7月尼斯的恐怖袭击之后,法国一致处在高度警备的状态下。

这项规定执行之后,任何违反规定的人,有可能面临38欧元(大约300人民币)的罚款。不过违反规定的人会首先被要求更换其他的泳衣、或者离开沙滩。

不过自从这项规定被执行之后,还没有人身着这样连体泳衣现身过。

这并不是法国第一次出台针对伊斯兰服饰传统的规定了。2011年,法国成为欧洲第一个禁止妇女穿着伊斯兰全身长袍的国家。这种长袍是指那种包裹全身只露出眼睛的“罩子”。

上周早些时候,在法国马赛,一座水上公园取消了他们的“连体泳衣日”-在那一天□□妇女可以穿着这种连体泳衣前往这个水上公园游玩。

这项规定被出台后,法国就有媒体质疑了它的合法性。法国《世界报》表示此举背后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虽然法律规定妇女不得穿着包括面部的长袍,但是这种泳衣并没有遮蔽脸部。因此不应该被禁止。”

也有媒体博客表示,这种管制公共秩序的行为,其实没有什么效果。“在我看来,这种以牺牲人民穿着自由的规定,和它有可能起到的提升公共安全的目的比起来,并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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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这种连体泳衣和潜水者使用的潜水服,也是该新规定被质疑的原因之一)

同时,另一家略偏左的媒体就批评戛纳的市长这么做只是为了声明自己的政治立场:“David Lisnard这么做并不是在回应一个特定的情况,而是发布了一项带有相当种族色彩的声明。”

不过David Lisnard表示,其他带有宗教色彩的符号都是被允许的,无论是十字架还是犹太人的无边圆帽。而且□□妇女穿着的头巾,也是完全被允许的。

“我只是禁止了一种’极端’的伊斯兰象征。”

本文译自 BBC,由 次次小姐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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